京山法院节前集中发放司法救助金
1月29日上午,京山法院开展司法救助金集中发放活动,党组书记、院长王宽军为10名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现场发放司法救助金13.7余万元。
2017年7月,申请执行人程某承接了绿林镇某房屋的部分外粉和内粉工程,他先后组织了包括自己在内共6人完成了工程,后经结算,发包方冯某尚欠程某10200元劳务款未付清。京山法院审理该案后,判决冯某支付程某劳务款10200元。判决生效后,冯某未履行义务,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执行干警多次查询,冯某无供执行的财产。程某身患疾病,急需资金治疗,且因病丧失了部分生产能力,考虑到其经济确实困难,京山法院为程某申请了司法救助金10026元。因近期天气比较严寒,有3名申请人未能到法院领取救助金,京山法院执行干警当天赶赴申请人家中,为他们办理了司法救助相关手续。
王宽军表示,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对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展的救助行为,希望救助对象用好这笔救助金,过一个温暖的新年。同时也希望能理性认识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相信法院攻坚执行难的决心,京山法院将继续开拓执行思路,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救助对象纷纷表示感谢党的关怀,感谢法院为他们雪中送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