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法院构建“法院+仲裁+金融”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5月16日下午,仲裁申请人熊某、彭某在京山市综治中心金融争议仲裁庭开庭审理。
由于熊某、彭某所涉的两起案件事实依据和争议焦点均相同,荆门仲裁委决定对两案进行合并、集中审理,并将仲裁地点设置在当事人“家门口”,这也是荆门仲裁委首次在京山市集中审理案件。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围绕证据认定、争议焦点等事项,依法有序参与审理。
“收到消息,我对审理地点感到很意外,不用动身去荆门参与仲裁,节约了很多时间精力,仲裁员的专业性也让我感到贴心和温暖”,庭审结束后,当事人如是说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指示精神,落实落细“二号司法建议”,切实从源头上减少金融纠纷成诉,推动构建金融纠纷案件多元解纷机制改革,自今年4月起,京山法院多次与荆门仲裁委、各金融机构等组织联席会议,力促建立完善“法院+仲裁+金融”的联动协作、纠纷调处、仲裁衔接金融案件办理协同机制。
近日,荆门仲裁委金融争议仲裁庭在京山综治中心设立,就地、集中对京山地区金融纠纷案件进行仲裁处理,将仲裁调解关口前移、重心下沉,打通“最后一公里”,便利金融纠纷化解,降低当事人金融纠纷化解成本。
“仲裁程序效率高、专业性强,在特殊领域优势明显。在京山市综治中心设置仲裁庭,降低京山地区金融案件当事人的仲裁时间、金钱成本,实现市场主体‘少费力、少跑路’”,京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正军表示。
金融仲裁与综治中心的行业调解协同推进、与京山法院诉讼服务团队司法确认无缝衔接,充分释放多元解纷与诉讼服务的体系化效应,不仅提高了调解人员整体业务水平,还提高金融纠纷案件仲裁适用率,将极大降低金融纠纷成诉。
据悉,京山法院正在稳步推进金融纠纷多元解纷改革项目,将逐渐推动形成“以行业调解仲裁调解优先、仲裁诉讼并行,辅之非诉核销”的多元化金融纠纷化解模式,以有效降低纠纷化解成本、化解金融风险、凸显诉源治理成效,对优化金融法治营商环境具有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