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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节日节点 严防“四风”回潮

时间: 2017-01-03 17:10 来源: 监察室

    2016年,京山县人民法院抓住节点重申纪律,采取明察暗访与监督检查相结合等方式,要求全院党员干部严格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全院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党规。通过发手机廉洁短信六次,强调在元旦、春节、中秋节、国庆等节日期间十条纪律,对全院干警开展提醒教育和警示教育,宣传和教育引导干警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增强廉洁自律自觉性,树立良好风气,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杜绝节日腐败,营造崇廉尚俭、风清气正、健康文明的节日氛围。

    二是严格监督检查。我院加强财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财物制度,把好公款开支的审批、报销环节,严禁用公款购买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过节名义用公款滥发“福利”。在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严格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工作值班制,不得擅离职守,严禁空岗、脱岗,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节日期间除执勤车辆外,公务警务车辆一律封存。并向全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邮箱、开设举报信箱,引导群众积极举报法官干警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购买赠送礼等行为。

    三是强化执纪问责。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大对全院各庭室部门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行为一经查实,绝不姑息、决不手软,决不允许存在包庇、说情等现象,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作风严肃处理相关违纪人员,并实行责任倒查和“一案双查”,以严的标准和实的措施保证各项纪律规矩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