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拒”公司逃债务 法院执行显威严
当事人送锦旗感谢法院为其追回呆死账
6月16日上午,两名当事人来到京山法院,为执行局送来“执法为民,执法有功”的锦旗,并称赞执行局干警敬业高效执法为民,为他们追回货款近三十万元。
2014年底,雁门口吕冲石灰厂卖给孝感某公司石灰,货款共计42万余元,该公司前后仅支付13万元,其余29万余元始终未偿还。吕冲石灰厂多次催讨,该公司一直拒不偿还,吕冲石灰厂遂诉至京山法院,该公司也拒不到庭应诉。京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被告支付余下货款及逾期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也拒绝按生效判决履行给付义务,吕冲石灰厂遂到京山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查到被执行人财产。为确保查控无死角,执行法官前后三次到孝感,赴当地金融机构查询,查到该公司有近六万元存款,遂立即冻结并划拨该存款。同时,积极与孝感该公司联系,说明公司被列入执行黑名单的利害关系。该公司迫于法律的压力,与吕冲石灰厂进行执行协商,希望能放弃部分债权,双方达成和解。经过执行法官多次努力,吕冲石灰厂决定只要求该公司偿还本金,该公司终将余下货款如数偿还。
吕冲石灰厂厂长称赞执行法官的尽职尽责,说他们的努力让正义以看得到的方式得到了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