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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宋河法人民庭开展流动法庭进社区活动

时间: 2014-08-07 16:37 来源: 办公室

    8月6日,我院宋河法庭把巡回审判庭搬到了坪坝镇坪坝社区,在坪坝镇司法所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损害赔偿案件。

    早上九点,我院干警来到司法所,收捡办公桌,摆上国徽和牌子,拉上横幅,接通电脑电源,很快就搭起了一个简易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当天审理的是原告丁某诉被告程某、罗某损害赔偿案,丁某2013年11月12日凌晨2点半骑摩托车经过程某、罗某家门前的公路时,摩托车撞在程某、罗某堆放在路边建房的沙石中的一块大石上,致使丁某受伤。事发后,坪坝派出所、司法所调查了解了相关情况,并进行过调解,但因被告拒绝赔偿而致调解不成。开庭过程中,经过原告陈述、被告答辩、双方举证、法庭辩论、法庭调解等诉讼程序,案件基本事实清楚,被告也转变了观点,表示愿意赔偿,但在赔偿数额上双方差距太大,双方要求法庭给一定时间,他们回去与亲友商量后再行调解,法庭同意了当事人的这一要求,将择期另行调解。

    当天参加庭审的原告丁某、被告程某都认为法庭把审判现场搬到社区,让在坪坝街上做工、经商的他们在家门口参加庭审,大大方便了他们,希望法院今后能多到案发地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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