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出实效 锦旗“点赞”法院人
2月20日,三峡电能(湖北)有限公司(下称“三峡电能公司”)负责人及安能(屈家岭)生物质发电有限公司(下称“安能公司”)债权人代表来到京山法院,将印有“勤政高效保护合法债权 司法护航稳定社会秩序”“高效重整解企难 倾心暖企优营商”字样的锦旗交到京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正军手中,感谢京山法院破产重整挽救企业,并有效保障债权人利益。
时间拨回到2018年,安能公司因流动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全面停产,主要资产被多轮查封,被迫申请破产重整。受案后,京山法院经过深度调研走访,认为安能公司具备较高的重整价值以及拯救可能性,遂对安能公司启动重整计划。
企业重整能否成功,能否招募到有投资意愿且实力雄厚的投资人是关键。为此,京山法院会同安能公司所在屈家岭管理区、管理人等多方,多次前往四川、湖南、宜昌、武汉等地区考察、招募意向投资人,最终确认了三峡电能公司作为意向投资人。
但是,作为三峡集团旗下企业,三峡电能公司虽有着丰富的水电业务经营经验,却从未触及过安能公司所涉的生物质热电领域,因此,对于最终能否重整成功,三峡电能公司一开始并无十足把握。为了打消投资人的顾虑,京山法院创造性地提出“委托经营+重整投资”的思路,即首先由管理人将破产企业委托潜在投资人进行复工复产,待时机成熟后正式进行重整投资。在这一思路指引下,管理人迅速与三峡电能签订委托经营协议,重整前期工作及时铺展开来。2022年2月28日,在委托经营协议签订仅仅3个月后,安能电厂复产并网发电成功。其后的一年委托经营期间,安能公司迅速实现了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正常化,三峡电能公司最终打消了顾虑、坚定了重整投资意向。2023年3月,安能电厂重整投资协议正式签订。
重整投资协议的签订只是重整成功的第一步,面对投资人最多只能支付1.1亿元偿债资金的现实,如何平衡安能公司高达3.5亿元债务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问题,再次摆在杨正军等合议庭成员的面前。为此,京山法院多次组织、参与管理人与债权人及债权人代表等各方之间的谈判、协商,通过与亦处于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安能宜昌公司横向对比以及与大额债权人等各方的积极沟通,经过多轮次调整后,安能公司重整计划在第二次债权人会议上以全部表决小组均表决同意获得通过。根据重整计划,燃料款债权人的受偿比例高达85%,小额普通债权的受偿比例亦超过40%,同时税款债权、职工债权、共益债务均得到100%清偿,各方利益保障均实现了最大化。
此外,京山法院根据《京山市破产重整、和解企业信用修复办法》,及时启动安能公司工商、司法、税务、银行等方面的信用修复程序,充分发挥信用修复激励效能,帮助安能公司书写营商环境新篇章。
2023年6月,京山市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安能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安能公司重整程序,安能公司破产重整案件顺利审结。
如今,重整成功后的安能电厂,到处都是一派井然有序的繁忙景象。2024年,安能电厂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020.57万元,全年净利润总额341.39万元。对外采购燃料收储21.41万吨(净重),为燃料供应商收入6137.3万元,企业稳定劳动用工长期维持在80人以上,实现了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文明效益的有机统一。
鲜红的锦旗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赞誉和认可,也是对京山法院的鼓舞与鞭策。京山法院将始终以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出发点,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工作在完善市场主体拯救和退出机制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