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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不离婚”判决,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时间: 2014-12-22 17:04 来源: 办公室

    近日,京山县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因家庭纠纷闹至法院,要求离婚。针对双方感情状况,我院审理认为双方以暂不离婚为宜,驳回了原告万某的诉讼请求。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主流思想的更新、男女平等观念的深入人心,以婚姻关系、亲子关系、收养关系、继承关系等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纠纷的数量迅速增长。这既不利于家庭的和谐、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社会的稳定,也给本就紧张的司法资源造成了很大困扰。因此,如何有效化解家庭纠纷,维持和谐稳定的家庭关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用司法的人文关怀化解当事人的情感坚冰,唤醒他们内心的真情实感,则是有效解决家庭纠纷的一条“康庄大道”。我院“以暂不离婚为宜”对婚姻纠纷进行判决就体现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判决书中写到“本院认为,原、被告经自由恋爱并结婚多年,且生育子女,双方建立了较深厚的夫妻感情,理应珍惜。现由于原、被告因家庭琐事发生纠纷后,被告不能冷静处理并殴打原告,导致夫妻产生感情纠纷,但属一般家庭纠纷,庭审中被告明确表示愿意改正不足,要求与原告和好。因此,只要被告今后改正不足,双方多注意加强感情交流,相互沟通,相互信任,夫妻关系还是可以改善的,现原告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原、被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维护和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本案原、被告以暂不离婚为宜,故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诉讼请求本院不予支持,对财产分割及小孩抚养问题本院不再作处理”。

    法官温情说法,判决温情说理,从道德、伦理、法律等多角度,合情、合理、合法地处理家庭纠纷,用司法的人文关怀温暖当事人的心,这使“字面意义上”的法律和公平正义变成了实际生活中的“活着的”法律和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