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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吵、打架引情变,数十年夫妻劳燕分飞

时间: 2018-04-08 08:42 来源: 办公室

   京山一对夫妻结婚数十年,因争吵、打架闹过一次离婚,但法院未予准许。此后,双方未能和好并分居至今,甚至再次走进法庭。近日,京山法院认定双方感情感情破裂,准予离婚。

    京山男子周某和京山女子李某早年共同生活并育有一女,2008年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但双方感情一般,经常为家庭琐事争吵、打架。2015年4月,双方发生冲突,周某一时冲动,拿刀砍伤李某,造成她急性颅脑损伤、右手皮肤裂伤、失血性休克。之后,两人开始分居生活。2017年5月,李某向京山法院起诉,请求与周某离婚,京山法院作出了不准予离婚的判决。为此,李某再次诉至京山法院。

    京山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原、被告多年事实婚姻并育有一女,且之后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有较牢固的感情基础,但双方未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导致发生肢体冲突,并造成原告受伤,严重伤害夫妻感情。之后,原告与被告分居生活并向法院起诉离婚,经判决不准予离婚后双方仍维持分居状态,互不履行夫妻义务,无感情好转迹象,故可以认定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对于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的请求,法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