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云高速公路施救不留名
近日,京山法院上下纷纷传颂着张小云见义勇为,积极救助车祸人员的感人事迹。
张小云是京山法院驾驶员。2013年3月11日下午,他出差从武汉返回京山,15点40分左右,当他行驶至武荆高速应城路段时,看到前方发生了车祸,立即停车上前施救。当时一辆黑色比亚迪轿车追尾撞在一辆崭新的大众帕萨特轿车后部,帕萨特轿车左尾部被撞变形,停在应急车道,车内仅驾驶员1人,尚无大碍。比亚迪轿车则四轮朝天横翻在行车道上,车内有1名驾驶员,1名中年妇女和1名小孩正在呼救。车子发动机还在冒烟,往外漏油,随时有起火危险。张小云迅速从拿出警示牌放在车祸现场两端,并拿起灭火器往比亚迪轿车发动机冒烟处喷洒降温,防止起火。随后,张小云又与他人一起将比亚迪轿车内3人从车后窗一一成功救出。看到救出的中年妇女头皮前额不停流血,张小云又拿出纸巾压在流血处给她止血。被救人员打听他的姓名和单位,他却坚持不说,只是询问他们的伤情,不停安慰他们。高速公路巡警赶来,表示没有其他事情需其协助后,张小云才驾车离开事故现场。回到法院后,张小云也丝毫未声张此事。直到高速公路巡警向京山法院领导反映此事,大家才知晓他当时参加施救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