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时间: 2014-10-22 09:38
来源: 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4年2月2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8次会议、2014年6月1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23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9月10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4年8月12日
来源:详见最高人民法院权威发布,链接地址:http://www.court.gov.cn/fabu-xiangqing-67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