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成功调处系列借款纠纷案
近日,我院组建专班,成功集中调处十起民间借款纠纷案。
借款人金某生前债务缠身,不堪压力,于今年6月自杀身亡。债权人向某等十人纷纷将其遗孀朱某诉至京山法院,要求朱某偿还总计达1100万余元的借款。朱某作为金某的妻子,虽然对丈夫生前所欠借款一无所知,但她仍认可丈夫的借款是夫妻共同债务,决定清偿。但是,这一系列借款是否属实?是否约定利息?是否偿还过借款本金及利息?朱某却心存疑惑。
为使这一系列数额巨大、牵连甚广的借款纠纷案件在短时间内得到圆满解决,京山法院组建了专班小组,通过清理遗物、调查银行交易明细、调取手机短信通话记录等多种手段,对债务人金某的债务进行了全面核实,并通过开庭审理,确定了债权人向某等十人对债务人金某享有的债权数额总计为902.1万元。朱某的疑惑消除了。但这么大笔借款,她该如何偿还呢?
我院在核查金某的债权债务的过程中,发现了金某对案外人苏某享有到期债权上千万。作为金某的妻子,朱某对该到期债权享有请求偿还的权利。因此,朱某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的方式清偿亡夫的欠款。不过,这需要十位债权人的同意。
为使双方尽快握手言和,我院组织专班小组将十位债权人约到了一起,耐心细致地向他们释明债权转让是他们目前实现债权的有效途径,并详细地与他们探讨了债权转让的细节问题。在听完法官的解释后,各债权人表示同意通过债权转让的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十位债权人与朱某达成了债权转让协议书,并请求法院对协议书进行了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