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与京山法院共建法学实践基地、公共政策与法治博士点工作站

为进一步推进法学教育与司法深度融合,实现区域法治建设和人才协同发展,8月1日,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与京山法院共同举办《合作协议书》签约暨法学实践基地、公共政策与法治博士点工作站揭牌仪式。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何震,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张扬,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丁文,京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谭凌华参加活动,京山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赵李平主持。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相关领导同志、京山法院在家院领导参加。
谭凌华在致辞中表示,京山市委始终把人才作为第一资源,着力打造人才培养机制。针对此次实践基地建设,将主要从联合培育、实战淬炼、服务保障三个方面提供支持,推动实现院校育才、地方用才的双向互动,把实践基地打造成为青年干部培养的摇篮。
丁文在讲话中指出,此次合作不仅体现了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的深度融合,也是华中师范大学与京山法院两地情感的延续与升华。此次合作领域广泛、路径清晰,涵盖人才培养、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等领域,构建了以实践基地和博士点工作站为依托的协同育人平台,具备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他表示,有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有院校两地长期互动的深厚渊源,随着双方资源优势的深入整合,必将共同开创法治人才培养和实践应用的新局面。
何震指出,法学教育需要司法实践的支撑,司法实践离不开理论的滋养与引领,只有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才能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三者的有机统一。希望能借助华中师范大学深厚的学术力量和理论资源,为基层法院提供智力支持与方向指引,切实提升案件质量。他强调,签约是起点,合作重在坚持、贵在深入。要久久为功,真正把司法实践工作、人才培养同高校的优势资源深度融合,常态化沟通、交流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同时要着眼长远,构建稳定持续的人才培养机制,推动合作走深走实。
仪式现场,赵李平与张扬共同签署了《华中师范大学与京山市人民法院合作协议书》。
京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小敏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党委副书记万枞共同为“华中师范大学法学实践基地”揭牌。赵李平与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法硕中心主任王清军共同为“华中师范大学公共政策与法治博士点工作站”揭牌。
此次签约是京山法院与华中师范大学携手共进的新起点,标志着双方在法治人才培育、法治建设方面步入新阶段。后续,双方将依照《合作协议书》要求,以“法学实践基地”“博士点工作站”为依托,围绕法治人才共育、司法课题共研、法治服务共建等重点领域,充分整合资源,激发各自优势效能,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持续释放“高校+法院”双向融合的制度红利,为京山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