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时间: 2016-09-20 17:00
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陈海遐:
关于你与被执行人王才贵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广东省南海市人民法院委托立案执行,立案案号为(2002)京执字第557号。因不能联系上你,尚有王才贵执行案款4340元至今你未领取,现公告通知你到本院领取该执行案款。
联系人:曹义刚 联系电话18986978587
联系人:乔晓珂 联系电话18986978639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