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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时间: 2016-09-20 17:00

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陈海遐:

关于你与被执行人王才贵离婚纠纷一案,本院受广东省南海市人民法院委托立案执行,立案案号为(2002)京执字第557号。因不能联系上你,尚有王才贵执行案款4340元至今你未领取,现公告通知你到本院领取该执行案款。

联系人:曹义刚     联系电话18986978587

联系人:乔晓珂     联系电话18986978639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