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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口哨惹四人入狱三人轻伤

时间: 2015-03-30 14:43 来源: 办公室

因一过路男子朝钟某的女朋友吹口哨,钟某、李某等四人持刀到该男子入住宾馆房间,将该男子及房内其他三个砍伤后离开。之后,钟某、关某、熊某均为自己的鲁莽买单,被法院判处徒刑。李某在逃亡八年多后被抓获归案。近日,京山法院依法判决李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06年5月31日晚,李某与关某、熊某和钟某的女朋友孔某在京山县宋河镇城中路十字路口等钟某时,遇见王某乙、董某、陈某、郭某路过,董某朝孔某吹口哨。钟某到后,李某将此事告诉了他。随后,李某与钟某、关某、熊某持刀前往王某乙等人住宿的宋河镇某宾馆房间,将王某乙、董某、郭某、陈某砍伤后离开。经鉴定,王某乙、董某、郭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2014年11月,李某被南宁铁路公安处南宁站派出所抓获,归案后对上述事实供认不讳。因李某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京山县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

在庭审过程中,我院查明,钟某已赔偿被害人王某乙、董某、郭某的各项经济损失。

我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伙同他人持械随意殴打他人,致三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犯寻衅滋事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判决。

至此,一个口哨引发的荒唐案件以四人入狱、三人轻伤的结果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