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抵押,拓宽农民融资渠道
京山县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创新纪实
现阶段的贷款模式,农民相对是弱势。特别是涉及大额贷款,农民申贷成功的比例更小。无论是养殖和种植,小额农贷只有不到10万元,对于创业的农户来说根本不能解决问题。
农民创业常常因受制于融资渠道的瓶颈,无法做大做强。为了拓宽农民融资渠道,8月22日,京山县以政府办公室文件的名义,正式下发了《京山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贷款办法》),这是该县首次以“准法”的行政行为,拓宽农民融资渠道,增强信贷支农实力。
突破动产抵押的受限
去年底,京山县就有针对性地提出试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在专班调研的基础上,拿出了试行办法方案,并就准入条件、贷款管理、风险补偿等提出了系列具体条款,并在县政府常务工作会议上通过,以政府办公室文件名义下发至相关单位。
农业银行京山支行是京山县推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执行行。作为省农行信贷产品创新基地、荆门首家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行行,京山农行一直在服务“三农”的贷款产品上有创新。
农业银行京山支行行长熊少琨说:“这种金融产品的推出,最大的不同之处就是突破了以往房屋、存单等动产抵押的限制。农户以往急需用钱时,迫不得已才到银行贷款,但还不一定成功,现在是想贷就可以贷,而且能贷到。”
新出台的《贷款办法》规定,单个借款人承包经营的粮食种植面积不低于30亩,棉花种植面积不低于20亩,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10亩,水面养殖面积不低于10亩。个借款人承包经营的粮食种植面积不低于30亩,棉花种植面积不低于20亩,特色经济作物种植面积不低于10亩,水面养殖面积不低于10亩。
两个大户率先“吃螃蟹”
《贷款办法》解决了农户融资难的问题,进一步拓宽了农民融资渠道,增强了信贷支农实力。同时,《贷款办法》还专门对新形势下出现的新情况给予了充分考虑:只要是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或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用于农副产品种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均可用于抵押。
“《贷款办法》有前瞻性。”京山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杨宏银认为,京山是农业大县,也是农业强县,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和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该县涌现了近20户家庭农场以及600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流转、租赁的农田能够计入,不仅可以满足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资金需求,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而且更能够提高土地利用率。
3月26日,流转3026亩农田的“京山周和明家庭农场”成功注册,成为荆门市首个明确身份的家庭农场主。生产扩大了,但资金周转一时出现困难。
了解到周和明的实际情况后,农业银行京山支行主动上门,并协商京山县经管局做好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利用农场流转15年的937亩“熟地”水田的土地经营权作抵押,按其评估价值的40%抵押率为其办理了300万元的3年期贷款,解了他的燃眉之急。
周和明率先尝到了土地抵押贷款的甜头。而地处该县永兴镇的种粮状元刘若峥,也用其承包的1250亩土地经营权贷到了200万元。
“刘若峥1250亩地,水田有800亩,旱地有450亩。”农业银行京山支行分管业务的副行长章玉玮说:“借款人的资金主要用于流动资金和100亩的智能化温控育秧(蔬菜)大棚,有稳定的收益基础。”
过去土地流转后大部分都投入了生产,流动资金相对缺乏,使土地所有人和承租人都有担忧。杨宏银说,《贷款办法》出台后,不仅解决了一家一户的生产资金所需,更解决了大户的大额资金需求。今后土地流转速度会更快,土地集约化、规模化效应将会更加显现。
风险补偿需多方协同
县级政府规范性文件是县级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对相对人有一定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具有准法的性质。《贷款办法》的出台,无疑让广大农户又多了一条融资新途径。
只要达到所需条件,农户均可提交贷款申请。面积不低于10亩,借贷可超过百万。会不会出现“一窝蜂”的申贷高潮?
“不会出现无序的场面,只要是符合条件,我们是应贷尽贷。”熊少琨说,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涉及多个单位和个人,风险防控压力增加不少。为规避风险,该县还筹集了400万元的风险基金。
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土地租赁等方面的合同、协议,涉及县农村经营管理局、承租人和出租人,还涉及工商管事部门、评估公司等相关单位,只要有某一个环节的大意都有可能造成贷款的不可控。
“县政府出台正式文件,作为土地经营主管单位,我们已经成立了土地流转交易中心,将会进一步规范土地经营合同,明晰权属。”京山县经管局局长李敬东表示,将会认真对拟抵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核查认定,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原件要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出具他项权利证明书。
评估公司的选择也是重要一环。农业银行京山支行通过招标入选候选评估公司,同时通过第三方测评的方式进行遴选。熊少琨说:“土地抵押贷款是个新的金融支农产品,一定要防微杜渐,防止出现偏差。”
作为执行行,京山农行自身也加强了风险预警。对信贷客户实行一对一的资金监管,按季对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现场监管,督促客户加强对生产技术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培训,对经营出现不利于债权利益情况的,要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