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干警上门向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近日,我院执行法官上门向卧病在床的李昌竹给付司法救助金5000元。
申请执行人李昌竹在工地干活时,从两米高的跳板上摔下致伤,构成二级伤残,现长期卧病在床,无钱医治,无其他收入来源,基本生活特别困难。因被执行人段某暂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案一时难以执行到位。为解决李昌竹的生活困难,我院遂依法为其申请了司法救助金。
经我院依法申请,市委政法委、县委政法委近期下发了总计7.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除李昌竹外,我院将依法为李飞勇、董长丽、胡世才、胡先均、沈家旺、王安平、王周朝、李楚忠、颜卫华、王军军、刘爱蓉等11人发放司法救助金7万元。当日,沈家旺、王安平、王军军、王周朝已分别领取了各自的司法救助金。
近年来,我院通过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依法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争取司法救助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这些案件当事人的生活困难,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
院长夏朝阳等亲自向部分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副院长段红兵等上门向卧病在床的李昌竹发放司法救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