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跨越1200公里的异地执行
近日,在接到执行线索后,京山法院执行干警长途驱驰1200公里,奔赴厦门市集美区开展异地执行行动,并成功促成执行和解,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林某由于家庭经营需要,向欧某分数次借款共计110.3万元,借款到期后,欧某多次催讨,林某以种种理由拒不偿还、一拖再拖。2019年,双方在京山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清偿方式及期限,但林某仍未履行法定义务,欧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敦促林某履行还款义务,林某仍置若罔闻、逃避执行。法院对其采取了相应惩戒措施,并依照规定查明其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依法裁定终结本次程序。
终本绝非终结,今年9月,该案迎来转机。欧某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称林某正在厦门做酒类经销生意,并告知其具体住址。
线索稍纵即逝,一刻也不能等!收到消息后,执行局立即展开研判、部署执行计划,当周周日,执行干警们一路向东,千里奔袭,经过十多个小时的长途跋涉,终于在晚上9点到达厦门市集美区。
次日清晨,执行行动紧锣密鼓展开,干警们按计划蹲守在林某经营门店附近,守株待兔、等君入瓮。下午3时许,林某姗姗来迟,为免打草惊蛇,两名干警乔装买酒顾客在店里暗中观察,在核实确是林某本人后立即发出信号,另外3名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将林某控制。
随后,执行干警依法搜查林某的相关财产线索,并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将其拘传至集美区人民法院。由于并未搜查到可执行财产,林某好似有了“底气”,态度轻慢地表示自己近几年生意亏损,目前没有还款能力。见他耍起无赖,执行法官依法展示执行强制性手段,当即拿出拘留决定书,宣布如其再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依法对其进行拘留。
“履行生效文书是法定义务,法律权威不容挑衅。逃跑、拖延执行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拒执罪,如构成犯罪,我们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见状,林某终于打消了侥幸心理,一改恶劣态度,表示会积极筹钱还款,并主动与欧某协商还款事宜。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于晚上9时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林某当场支付2万元现金,并约定每月28号前支付4千元、用酒抵扣16500元欠款,到付清时止,还请一名案外人担任担保人。至此,此案得以圆满解决。
“执”责在身,虽远必“行”。此次异地执行,无惧艰辛路远,有力震慑了被执行人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京山法院将持续强化执行工作强制力,诠释破解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以为法为民的履职担当、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