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换座遭拒男子持刀伤人 投案自首赔偿3万获缓刑
公共汽车上一男子要求身边的乘客与自己的女友换个座遭到对方拒绝,于是怀恨在心。汽车到站后该男子竟然用水果到将该乘客刺伤。近日,京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男子自己的鲁莽行为买单。
据了解,持刀伤人的男子姓徐,系京山县城关人。2011年的一天,徐某其于女友一起从某乡镇乘车回京山。上车后发现车厢里没有相连的空座,于是二人分别与其他乘客同坐。途中,徐某多次要求身边的乘客与自己的女友调换座位,对方均以行李太多不便调换为由拒绝。于是,徐某怀恨在心。汽车进站后,徐某趁该乘客下车之际,掏出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将该乘客刺伤后逃跑。伤者随即被送往医院治疗,后经鉴定,所受损伤为轻伤,警方立即介入调查。
今年4月,徐某迫于法律威慑,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了全部犯罪过程,并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3万元,取得了被害人谅解。徐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持刀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鉴于其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并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法庭依法从轻处罚,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