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喜获“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
近日,在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我院等83个单位“全国优秀法院”荣誉称号。湖北省仅三家法院荣获此称号。
近年来,我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不断优化便民举措,狠抓法院队伍、基础设施和法院文化建设,争创一流业绩,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近三年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0074件,总标的额达7.45亿元,连续在全市法院司法绩效考评中位居前列。此次获评“全国优秀法院”,是我院继获得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省先进法院、全省法院首批文化建设示范单位、荆门市文明单位、荆门市先进法院等78项国家和省市县级集体荣誉后,获得的最高荣誉。
院长夏朝阳要求全院干警珍爱这一得之不易的荣誉,以此次获奖为新的起点,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自觉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努力谱写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