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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上门办理登记立案

时间: 2016-08-11 08:53 来源: 立案庭

8月9日,我院立案庭创新服务方式,上门为当事人办理登记立案手续。

关某因交通事故受损欲诉至我院,由于不能下床行走,且家里直系亲属均在外地,关某遂委托其侄女来我院为其办理登记立案手续。由于关某的侄女未能提供关某所在村村委会推荐其为关某代理人的相关证明,且其本人也非律师或法律工作者,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她不能以关某代理人的身份参与诉讼活动。考虑到关某的实际情况,我院决定上门为其办理登记立案手续。下午16时,立案庭庭长李虹、干警郝飘来到关某家中,向关某释明了其侄女不能代其办理登记立案手续的原因,并现场为其办理了相关手续,同时现场解答了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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