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 | 微博

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关于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工作方案

时间: 2024-08-27 17:23 来源: 政治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重要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全面提高执行工作质效”的工作要求,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能动司法,紧紧围绕“公正和效率”主题,打造“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新模式,全面促进执行效率高、解纷成本更低,着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即成立涉执财产处置团队,对被执行人相关财产进行集中处置,切实解决车辆、房产等财产处置耗时长、投入大、变现难问题,全面提升执行案件财产处置质效,缩短办案周期。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人民法院关于提高执行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全力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

二、工作目标

依照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要求,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提高执行工作各项质效指标,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提高执行财产处置效率,切实解决执行财产变现难,兑现胜诉当事人的权益,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优化地方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三、工作任务

(一)调研推进准备

执行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执行财产处置工作现阶段的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摸底。

(二)成立工作专班

成立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工作专班,由院长担任组长,分管副院长担任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局,执行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执行局副局长任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推进,收集典型经验,进行督查通报。

(三)开展重点工作

1.建立事务集约化模式,成立财产处置团队

构建一体化分工协作的执行财产处置模式,不断完善分段集约、繁简分流执行模式,将执行财产处置事务性工作从执行实施团队剥离,明确执行财产处置团队负责统筹财产处置工作,并办理现场勘验、评估、拍卖等事项。

2.规范流程、提高效率

规范网络拍卖流程,细化流转节点,统一各节点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建立拍卖事项清单制度,细化不同类型财产的调查要素清单,清除后续财产处置的障碍,规范拍卖交付,对被执行人拒不交付的案件实行清单式管理,集中开展拘留、腾退行动。确保拍卖标的物顺利交付。

3.建立前置调查、快速处置机制

将财产调查前置到立案环节,通过首次约谈程序询问是否有保全和财产线索情况,了解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财产处置意见等。对足额冻结账户或保全不动产直接移送指挥中心迅速分案。在“总对总”集约查控后根据财产调查情况进行履约能力分析,实行繁简分流,将符合处置条件的不动产迅速移送资产处置组。移送处置组快速处置,延伸资产处置组职能,提前介入财产扣押程序,提前完成现场财产调查等准备工作,查封后立即启动处置程序。灵活适用当事人议价、网络询价、定向询价,依法依规进行拍卖、变卖程序,财产流拍后在不损害其他人合法权益情况下允许第三人购买。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工作专班要加强对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定期向院党组汇报工作成果,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精准发力、加快推进,提升工作质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形式,挖掘执行财产一体化处置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全方位多角度大力宣传,向人民群众展示法院提高执行工作质效和主动接受监督的信心和决心,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浓厚氛围,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考核追责,推动落实

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目标考核,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对于工作开展不力,应付拖延的部门和个人要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京山市人民法院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