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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兴法庭联合村委会成功调解一起责任纠纷案件

时间: 2015-06-03 08:51

    近日,永兴法庭联合村委会干部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当场全部履行。

    永兴镇的王某家住老柳河村,常年承建村里的房屋改扩建工程,2013年王某在本村承建的两栋房屋改扩建工程,在施工过程中不慎造成工人陈某受伤,王某仅支付其医疗费16000元,后因责任划分、赔偿数额产生了分歧,陈某将王某诉至永兴法庭,要求王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63853元。永兴法庭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情形,遂立即开始组织双方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为各自的利益各执一词,期间多次发生语言冲突,调解被迫中断。事后,我院永兴法庭三次单独与事件当事人沟通,均未取得理想效果。

    考虑到当事人都是老柳河村村民,永兴法庭遂邀请了该村村书记主任郑从春一起参与调解。同时,请当事人及双方当事人的亲属到场,召开了一个大型的调解会。会上,郑书记亲自给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过各方努力,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王某当场支付陈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0000元,一起村民间的纠纷在村书记参与调解下终于得到了妥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