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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京山县人民法院
公 告
我院定于2015年8月20日8时30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二楼),公开审理原告李君红诉被告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昌隆建筑有限公司京山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