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县法院四项举措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
京山县法院狠抓四项措施,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努力提升工作质效。目前,全县人民陪审员达74人,同比增长106%,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436件,陪审率达99.32%。一是做好组织宣传。通过京山电视台滚动播放选任公告2周,在今日京山网、法院网站发布公告2期,全面公开任职要求、报名方式、选任程序和工作报酬;联合县司法局出台《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人民陪审工作。今年,经组织推荐和自主报名人数达115人。二是严格审核录用。会同县司法局等相关部门成立评审选任工作组负责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49人不予入围面试;严格依照征求意见、走访座谈、组织面试等程序对入围候选人员进行考察,并上报县人大常委会,经过法律知识考试合格后再集中任命。经过严格审查考核,遴选出38名作风过硬、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人民陪审员,其中,基层工人、农民、社区居民占60%,年龄跨度从25岁至60岁不等,群众性和代表性进一步提高。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由8名经验丰富法官组成培训组,对新任陪审员进行业务指导、技能培训,组织民事、刑事等专门法律知识培训3场,公开示范庭5场,职业规范和廉政教育课2次,确保陪审员具备参与审判工作所需要的法律基础知识和司法职业道德。四是规范考核管理。出台《人民陪审员工作运行规则(试行)》,对人民陪审员的职责、权利、义务作出具体规定,并制定劳动报酬、违规处理等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参审采取随机抽取,对无故3次缺席的,呈报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免职。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台账,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一登记管理,定期予以通报。定期组织评查参审卷宗,杜绝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现象发生。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