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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90后小夫妻任性闹离婚未获准

时间: 2015-06-10 14:55 来源: 办公室

90后夫妻李某和蒋某,因生活习惯差异,不能相互理解、彼此包容,在沟通不畅后即吵着要离婚。近日,京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予准许。

2010年7月初,李某和蒋某经人介绍相识,了解了一段时间后即开始同居生活,不久就办理了结婚登记,并于当年12月1日按农村习俗举行婚礼。婚后,双方一同外出务工,期间因生活习惯差异多次发生争吵,蒋某遂回娘家生活至今。为此,李某诉至京山法院,要求离婚。

我院审理认为,原、被告系自愿登记结婚,尽管原、被告在共同生活期间为生活琐事发生过争吵,但诉讼中原告并不能举证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今后,只要夫妻双方能加强沟通,相互理解,即有和好可能。原告李某诉请与被告蒋某离婚,不符合法定条件,故本院不予支持。遂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法官提醒:青年男女,要慎重对待个人问题,在婚前应多加沟通交流,培养感情;婚后应互相理解,彼此包容。对两个人来说,走到一起是缘分,走向未来是责任,任性离婚,伤人伤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