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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公告77名执行“老赖”

时间: 2014-12-30 10:25 来源: 办公室

    “卢厚建,421381195911256012,住京山县新市镇紫霄路5号;卢厚建返还徐明新购房款10万元,并支付利息5600元,至今未履行。”一名“老赖”的信息,在大屏LED显示屏上不断地滚动播放。

    12月29日,京山法院在京山县玉丰大酒店、湖北农村商业银行、好时光KTV、网球公园、中央广场等地的5处大屏LED显示屏,及县乡各商业银行网点的LED显示屏上公告了77名“老赖”。即日起,将连续公告10天。

    “老赖”是人民群众送给那些有履行能力,却以“躲、逃、赖”等多种“技术”,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的“雅号”。“老赖”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既违反了法律规定,又侵犯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在显示屏下,不一会儿就聚集了一大群人。他们有的指着显示屏上滚动的信息,不断地议论着什么,有的则拿着手机在拍照。匆忙赶路的行人,也不时好奇地往显示屏上张望。

    很快,一名“老赖”的父母开始行动了,他们和“老赖”的代理律师主动联系到了申请执行人,并在法院的主持下,和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为保证履行,“老赖”的父母还对协议进行了担保。

    公告“老赖”,让其行为暴露在阳光下,直面公众的评判,促使其早日履行义务,是我院依法打击各类规避执行行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实现权益的举措之一。除此之外,我院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及派出所等的支持,集中力量开展连片执行;加强与工商、房产、金融机构等的协查配合,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等强制措施;多渠道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确保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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